邵阳市城乡居民医疗政策简介
2020-08-27 14:46:00 84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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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筹资标准:每人每年180元,农民参加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(以户口簿为准)全部参加。

    筹资时间:每年9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向户口所在地乡镇城乡居民医保站缴纳合作医疗基金,办理相关手续。

    享受合作医疗时间: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

    湖南省城乡居民合作医疗限制补偿的诊疗项目范围(试行)

    (一)统一城乡居民医保用药范围

    统一全省城乡居民医保用药范围,执行《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(2011年版)》(简称《药品目录》)和相应“凡例”解释,以及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统一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》(湘人社发[2016]36号)文件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  (二)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诊疗项目范围

    统一全省城乡居民医保诊疗项目范围,具体支付标准暂参照统筹地原城镇居民医保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  (三)统一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

    统一全省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,具体支付标准暂参照统筹地原城镇居民医保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  (四)门诊统筹

   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规范门诊补偿政策,要注重门诊与住院补偿方案的衔接,引导低费用段患者合理就医,控制门诊转住院,降低住院率。普通门诊统筹实行按人头付费方式,坚持定点管理,主要依托基层医疗卫生资源,严格控制医疗服务成本,提高资金使用效率。普通门诊在乡(街道)、村(社区)两级定点医药机构实施,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,规范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办法和支付标准。

    (三)不予补偿项目

    1、综合服务项目类:

    ①各种挂号费,病历手册收费,门诊诊查费等。

    ②出诊费、检查治疗加急费、点名手术附加费、院外会诊费、远程会诊费、护理附加费(含陪护费、陪床费、护工费)家庭医疗保健服务费、普通病房收费外特殊病房加收部分,各种功能评定费(精神病除外)、健康评估费、健康档案费、健康体检费、健康教育费、医疗废物处理费等特殊医疗服务费。

    ③救护车费、担架费、电话预约看病费等交通通信费用。

    ④膳食费、取暖费、降温费、煎药费、食品加热费、电视费、医疗用品损坏赔偿费等生活服务项目费用。

    ⑤医疗期间收取的一切保险费。

    ⑥血容量测定费,红细胞寿命测定费。

    ⑦尸检病理诊断费及尸体化学防腐、整容、料理、存放、运输等费。

    2、非疾病治疗项目类

    ①各种非功能性、非治疗性美容、整容、矫形手术发生的一切费用,如单眼皮改双眼皮,配眼镜、装配义眼、厚唇变薄唇、矫治口吃、矫治牙列不齐、洁齿、镶牙、色斑牙、牙正畸、假牙、隆鼻、正颔、鼻畸形矫正、酒窝再造、除皱、脱毛、隆乳、脂肪抽吸、变性,各种男女生殖器整形修复,雀斑、粉刺、色素沉着、腋臭、脱发、白发、点痣、穿耳、平疣、按摩等费用。

    ②各种减肥、增胖、增高项目费用。

    ③防暑降温,预防保健用药,各种疫苗及预防接种费(动物致伤接种狂犬疫苗和外伤破伤风疫苗接种除外),疾病跟踪随访等费用。

    ④各种医疗咨询(如:心理咨询、营养咨询、健康咨询);医疗鉴定(如:医疗事故技术鉴定、伤残鉴定、亲子鉴定、精神病司法鉴定、职工的劳动鉴定);暗示疗法与诱导疗法(不含精神病、癔病)等项目费用。

    ⑤各种疗养院的疗养费用。

    ⑥计划生育诊疗项目费用。

    3、诊疗设备和医用材料类

    ①各类义肢(指、齿),镇痛装置、镇痛泵、化疗泵、医用耳脑胶、生物蛋白胶、各种跟踪观察器、各种保健器材、各种避孕套、各种排卵试纸、各种早孕试纸、各种家用检测治疗仪器,各种便携式器械,轮椅、各种牵引腰带、拐杖、腰固、药枕、药垫,热敷袋、各种眼镜片费、各种辅助床垫费、各种辅床费、各种服装费、鞋帽费、各种餐具(厨具)费、用具费、各种降温器材费、各种取暖器具(器材)费、各类住院生活用品、各种非植入体内用材等。

    ②应用正电子发射计算断层扫描装置(PET),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设备进行检查、治疗项目。

    ③省物价部的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。

    4、其他

    ①近视及斜视矫形术。

    ②气功疗法、音乐疗法(不含精神病)、保健性的营养疗法、水、磁、电、热、光疗及各种理疗康复等(不含手足口病及残疾人)辅助性治疗项目。

    ③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或组织源。

    ④戒毒,不育(孕)症,性功能障碍的治疗费、试管婴儿,输卵管通水手术、取环手术、婚前检查及各种性病所致的医药费用。

    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发生的一切医疗费。

    ⑥因打架、斗殴、酗酒、自残、自杀、吸毒、职业病的医疗费用。

    ⑦医疗事故或经确定己产生医疗事故争议尚未经过鉴定的医药费用,各类有责任方的意外伤害以及违法乱纪等引发的医疗费。

    ⑧应享受国家、省专项补助政策的疾病救治费用。

    ⑨治疗期间与病情无关,与诊断不符和已达到出院标准而未出院所产生的医药费用。

    ⑩各种科研、临床诊断性的诊疗项目。

    (四)重大疾病政策解读

    省定终末期肾病,肺癌等32种农村重大疾病基本医疗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%以上。妇女两癌(宫颈癌、乳腺癌)、终末期肾病、耐药结核病、重症精神病的新农合政策执行省定临床规范化治疗,不设起付线,报销比例为70%。

    邵阳市中医医院城乡居民重大疾病病种费用定额和补偿标准

    普通疾病报销比例

    1、年度内起付线2300封顶。

    2、报销比例,一般人员全市统一60%,特殊人员(五保户、建档立卡贫困人员、建档立卡兜底人员)70%。

    注:新邵县所有城乡居民需到新邵县人民医院办理转诊,方可到我院住院,如无转诊单,报销比例降低15%,所有城乡居民病人经普通住院补偿后年度住院总费用大于3万,累计合规自负费用大于1万,可到保险公司申请农合大病二次补偿。





     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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